11月26日,新郑市财政局及杞县道路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公司杞县服务站各收到一面锦旗。
基金受助人师某彬、张某荣分别在新郑市少典路、杞县327省道孔路口发生交通事故,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过新郑、杞县财政、交警、医疗机构及服务站等部门联合救助,道路救助基金分别为师某彬、张某荣垫付43357.13元、147576.42元抢救费用。道路救助基金不仅保障了他们的生命安全,更为其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两位受害人家属为表示感谢特制锦旗表达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