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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

救助基金解危救急 帮助外省人脱离困境

2019-01-08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一次性困难救助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豫政办﹝2015﹞143号)于2015年11月7日正式颁布,办法中规定,外省车辆或人员只要在河南省境内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抢救治疗医院或殡葬机构在我省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救助。

       11月28日,商丘市道路救助基金救助一名来自福建的交通事故受害人陈先生,并为其垫付了抢救费用4.8万余元。

       10月21日,在商丘市民主路锦绣花园附近处,陈先生在路上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陈李伟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通知120急救中心将伤者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并向我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项目承办人—“中原农险河南省分公司商丘市服务站”发送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

       商丘市服务站工作人员刘晓琳及时前往医院进行调查,经了解陈先生是福建人,在商丘市没有亲戚朋友,暂时拿不出抢救费用,且伤势不断加重,随时有生命危险。针对这种情况,陈李伟民警及服务站工作人员刘晓琳联合医院为伤者开通抢救“绿色通道”,进行了抢救手术,让伤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脱离了生命危险,并为其垫付了48084.5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

       自公司承办我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项目以来,商丘市救助基金服务站先后帮助90余名交通事故受害者申请救助资金高达369万余元,大大缓解了事故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化解了当地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平安商丘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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